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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525/2015-00112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财政预算 / 其他
发布机构:    江南网页版 生成日期:    2015-11-03
生效日期:    2015-11-03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国税分局以“三管”、“八严禁”开展增值税发票升级全程督察工作
文  号:     关 键 词:    国税分局以“三管”、“八严禁”开展增值税发票升级全程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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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分局以“三管”、“八严禁”开展增值税发票升级全程督察工作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工作即将全面推进,该项工作是国税分局年度重点工作。鉴于此项工作涉及纳税人面广量大,易引发廉政风险,触发作风建设等问题,国税分局以“三管”、“八严禁”启动“增值税发票升级”全程督察工作。
  “三管”,即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口,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八严禁”,一是严禁向纳税人推介发行服务商;二是严禁向发行服务商提供纳税人信息;三是严禁接受发行服务商宴请、礼品礼金礼券等;四是严禁言语诱导纳税人,变相推介发行服务商;五是严禁在发行工作中刁难纳税人;六是严禁对苗头性问题知情不报;七是严禁在纳税人面前或在网上散布负面信息;八是严禁参与中介机构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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