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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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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525/2019-1192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财政预算 / 通知
发布机构:    江南网页版 生成日期:    2019-01-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
文  号:     关 键 词:    预算;城乡社区;绩效;公共预算;事务;经费;万元;财政资金;厉行节约;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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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

2018年,在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认真做好预算执行各方面工作,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开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2亿元,增长11.9%,完成年初党工委会议确定目标任务的101.7%。其中税收收入86.8亿元,非税收入9.4亿元,税比为90.2%

(二)全年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8年,开发区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亿元。主要支出如下: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1亿元,占比59.2%;住房保障支出2.6亿元,占比10%;科学技术支出2.5亿元,占比9.8%;农林水支出2.4亿元,占比9.4%;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1.5亿元,占比5.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亿元,占比3%;其他各项支出0.6亿元,占比2.7%

(三)收支平衡情况

目前市区财政结算尚未完全结束,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8年开发区本级财力约为22.8亿元,加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3.9亿元,实际可用财力约为26.7亿元,当年本级支出为25.5亿元,财政结余1.2亿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将结余资金全额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财政工作面临新的发展形势。

2019年开发区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2019年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保障重点项目支出, 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依法理财水平,为开发区产城融合、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财政收入安排情况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05.8亿元,增长10%

(二)财政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稳中有进、厉行节约、保障重点的编制原则,2019年开发区安排财政支出26亿元,各项支出具体安排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管委会经费支出)1800万元、税务事务支出3400万元、海关事务支出550万元、招商引资支出600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50万元以及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非公党建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0万元。

2. 公共安全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分局经费支出及特勤人员保障支出。

3. 教育支出6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区内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

4. 科学技术支出30000万元,其中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50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科技载体建设运营;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新港等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等其他科学支出。

5. 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调查评估修复等支出。

6.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165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1650万元,主要用于龙潭港至绕越高速公路段改扩建、兴智路北延、华侨城便民河路等区内道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华侨城、仙新东路周边以及老栖霞开发区片区雨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龙潭产业新城等PPP项目支出。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000万元,其中制造业支出12000万元,主要用于以蔚来汽车、长城华冠为代表的绿色智能汽车产业项目建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以华信藤仓、天加空调等为代表先进制造业产业项目建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以龙潭产业新城、华侨城为代表的产城融合项目建设。

8. 住房保障支出30800万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0000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建和维护管理;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区内企业大学生租房租赁补贴;住房改革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支出。

9. 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区内消防应急事务支出。

10. 其他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援藏、援疆、援青支出及其他零星开支。

11. 预备费4000万元,根据《预算法》要求,用于安排不可预见支出。

三、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为圆满完成2019年各项财政预算收入目标,我们将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财源建设,提高收入质量。一是努力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密切关注财经形势,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现财源可持续增长;二是注重主体财源培育。加大企业发展支持力度,积极落实招商引资、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做好中小企业扶持工作,加大财政资金补助兑现力度,着力壮大后续财源;三是加强收入征管。严格依法治税,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税收监管,强化重点税源分析,加大对房土两税和建筑业零散税收的核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应收尽收。

(二)坚持创新优先,保障重点投入。一是坚持科技创新投入优先。在年初已安排3亿科学技术支出的基础上,拟将当年新增财力继续投入科技创新领域,支持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科技载体建设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二是加大对园区道路、市配套轨道交通设施、龙潭新城等重点城建工程领域的投入,更好发挥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引领作用。完善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在产城融合、生态保护等领域推广 PPP 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三是全面贯彻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各类公务开支标准,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改革驱动,强化基础管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信息公开五位一体的预算管理机制。精心编制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做好中长期财政可承受能力测算,统筹各项财政资金,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推进公开与加强管理相结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预算透明度,以信息公开为契机,强化对标找差意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附件1

预算说明事项

一、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目前我区无省市核定的地方政府一般性债务和专项债务。

二、上年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8年,南京市对我区转移支付补助139705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12819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510万元。转移支付补助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360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103665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2019年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总额464万元,同比减少56万元,降低10.77%,降低原因主要是接待批次及人次大幅减少。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00万元(预计有7批,38人次),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车保有量18辆),同比减少2万元,降低14.28%,降低原因是公车使用频率有所降低;公务接待费100万元(预计接待180批次,接待8400人次),同比减少180万元,降低64.28%,降低原因是预计接待规模和次数急剧下降;会议费72万元(预计会议次数12次,总人次350人),同比增加53万元,增长2.78倍,增长原因是随着对园区的考评机制越来越完善,需召开开发区各类评价会议;培训费80万元(预计培训次数15次,参加培训人次400人),同比增加73万元,增长10.43倍,增长原因是随着统计的严谨规范,需对园区所有企业进行培训。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将全区部门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2018选定地区环境整治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2019年,区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选择2-3个重点部门的重点项目实行重点绩效评价;逐步试点项目实施中的绩效跟踪评价工作,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对典型项目实行通报机制;探索试行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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