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525/2024-38977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重点工作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南网页版 | 生成日期: | 2024-05-2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立法联系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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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被确定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领导,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规范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进一步拓宽基层各方面和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提高立法建议质量和效率,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经研究决定,成立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蓝 军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尹 军 党工委副书记
组 员:魏 韡 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加财 组织人事部部长
罗红玲 宣传与统战部部长
胡 弘 群团工作部部长
余震海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卢咏歌 投资促进局局长
沈 耀 企业服务局局长
倪 丹 科技人才局局长
陈超义 财政局局长
王 伟 审计局局长
徐 洁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培东 建设与交通局局长
徐俊杰 城市管理局局长
周 俊 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鲁宁 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 青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永强 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建梅 纪工委副书记
计 红 综保区(龙潭)管理局副局长兼产业发展处处长
张 萍 新港高新园党委专职副书记
何丽莉 城市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王 慧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强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管理、协同联动,保证立法联系点工作务实高效、政治方向正确;及时研究协同解决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中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为立法联系点工作提供组织、人才、经费等保障,适时总结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纳民智,广集民意,认真做好每部法律的征询工作,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从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等需求出发,既要支持配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征询工作,也要积极参与其中,提出完善立法的意见建议。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样板,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魏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工作的同志履行职责,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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