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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6-22 15:3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宁开工发〔201712

  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开展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工会:

  现将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工办〔20176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工会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于630日前以书面材料的方式报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王金伟 电话:85800881 邮箱:848375919@qq.com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17612   

  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苏工办〔201765号)

  各设区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厅、局、公司)工会:

  今年六月是全国第16个、我省第24个“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735号),现将全省工会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发挥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积极作用

  今年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抓好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实现体面劳动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通过组织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提高企业安全意识,提升职工安全素质,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级工会要重点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抓住安全卫生等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舆论宣传阵地,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力度,激发广大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组织参与,构筑“预防在先、全员参与”的有效屏障

  各级工会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突出群众特色,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一)围绕安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活动。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认真配合,组织开展好“话改革、谈责任、保安全”主题宣讲进企业、“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生死之间”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大家谈、应急预案演练、“肩扛责任、心系安全”等主题活动。

  (二)围绕职工素质提升,组织开展 网上安康课堂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普及教育竞赛活动。进一步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组织引导职工通过“江苏职工之家”网或手机微信平台,登录“江苏劳动保护·网上安康课堂”,通过手机号码进行网上注册,浏览安全信息,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基础知识,并根据自己所见所学编制考题,开展学习竞赛,参加积分抽奖和手机微信抢红包等活动。

  (三)围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 “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组织职工认真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通过手机拍摄、提出整改建议、开展隐患整改对比等措施,做到即拍即传即改,组织优秀案例评审和网上巡展,并择优上传全国活动微信平台(公众号“劳动保护杂志”)。积极参加全国职工“看图识隐患”等活动(详见易安网www.esafety.cn)。

  (四)围绕“安康杯”竞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夯实活动基础,创新活动形式,突出活动效果,组织引导参赛单位按照全国和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求,积极参加公共安全卫生应急避险知识普及教育竞赛、班组安全管理成果展示,组织开展“双十”等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推动形成企业与职工在安全生产中良好的互动局面。

  (五)围绕服务职工,扎实推进片区服务站和“安康·爱心驿站”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片区服务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工办〔201585号)要求,进一步深化片区服务站建设。“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片区服务站要积极组织所辖企业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宣传咨询活动、一次经验交流活动、一期培训教育活动、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关于推进“安康爱心驿站(点)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苏工办〔201740号),加强与住建、安监等部门协作,通过发动社会相关单位和爱心人士志愿参与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康·爱心驿站”建设力度,保障城建环卫等特殊行业职工群体安康权益

  请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厅、局、公司)工会认真做好本地区、本产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将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请于71日前报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要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应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联系人:李高祥,联系地址:江苏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南京市中山北路202号),电话(传真):025-83536239,电子信箱:jsghlbb@126.com,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网站:ldbhb.jsgh.org

                         江苏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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