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南网页版网站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限额以上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03-16 16:0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0316

建设与交通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就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限额以上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限额以上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库。

2、入库招标代理数量:经综合评比,排名前15名单位,报评审组选取12家入库。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包含招标代理业务,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2招标代理负责人资质: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等)。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2企业资质、招标代理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3.13.2要求。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提供招标代理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提供招标代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8月至2020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4.3企业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20173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进场交易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或市政工程招标代理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20173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进场交易单项合同估算价6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工程招标代理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20173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进场交易单项合同估算价30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工程招标代理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4.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4.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企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报名方式:

请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格要求证明文件,A4纸排版装订成册后送至南京市栖霞区新港大道100号管委会303联系人:周玉福,联系人电话:025-85800993。递交报名材料时间从20203169点至202032017点止。

1)投标人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招标代理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的三类业绩证明材料,即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4)招标公告4.44.54.6所提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招标人将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公布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名录,并电话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3169点至202032017点止。


4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