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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开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规定,对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个人向社会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