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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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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江南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2-04-28 10: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427日-20225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制剂车间工程项目

(重新报批)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20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制剂车间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了重大变动,因此需要对原环评报告进行重新报批。本项目项目产品产能为固体制剂(颗粒剂、口服混悬剂、片剂)2亿袋/年,软胶囊剂80万粒/年。

1、废气

本项目设置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4套过滤器除尘机装置。其中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进入过滤器除尘机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1m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1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循环冷却废水蒸汽冷凝水一起接管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热风循环烘箱螺杆空压机冷却塔等设备,其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0-85dBA),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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