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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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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9月4日)
责任编辑:江南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3-09-04 16: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94日-20239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南京易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节能低碳循环标准化体系生产绿色干湿法盾构砂浆、流态固化土

江苏省南京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大道122

南京易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苏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3500万元,分两期建设,一期规划用地面积4020平方米(约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拟建设1栋节能光伏绿色多层厂房,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16层员工宿舍楼,建筑面积约为1600平方米,新建湿法盾构砂浆、流态固化土循环体系生产线1条,建成后,年产约30万吨盾构砂浆、流态固化土。二期规划用地面积11711.85(约1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4000平方米,拟建设16层办公楼,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米,2栋节能光伏绿色厂房车间,其中1栋为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约为4200平方米,另1栋为3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4400平方米。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新建1条湿法盾构砂浆、流态固化土循环体系生产线,年产能为30万吨盾构砂浆、流态固化土。二期项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后续涉及生产线等内容的建设时需另行环评。

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高科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中,不外排。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搅拌粉尘、渣土卸料粉尘、运输扬尘、筛分粉尘以及筒仓粉尘。搅拌粉尘经过搅拌站自带脉冲式除尘装置/喷淋装置后再经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渣土卸料粉尘、运输扬尘、筛分粉尘经过厂区移动式雾炮机、工业喷雾机以及洒水降尘等方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筒仓粉尘经过自带的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以后统一进入专用烟道排放。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筛分机、搅拌站等设备,经采取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砂石收集后外售;除尘器集尘、沉淀池泥渣收集后回用;餐厨垃圾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零排放。

其他(生态、振动、环境风险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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