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南网页版网站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环评公示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8月1日)
责任编辑:江南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4-08-01 09:59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81日-20248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正科医药新综合制剂生产基地项目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以南、乌龙山北路以北、兴武路以东地块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合一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拟投资60000万元,建设“正科医药新综合制剂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包括水针注射剂14000万支/年,颗粒剂4000万袋/年、片剂3亿粒/年、滴眼剂4亿支/年。

废水:建设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以及低浓度清下水一并接管至新港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兴武沟,最终汇入长江。

废气:碳酸钙D3片剂和颗粒剂产生的干燥废气和包衣废气分别经过1套“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二级水喷淋”进行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FQ001FQ002)排放;质检废气和研发废气分别通过1套“水喷淋+雾气分离+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FQ003FQ004)排放;危废库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005FQ006)排放。固体制剂车间称量、混合制粒、干燥(不包含碳酸钙D3固体制剂)、整粒、总混、压片等生产单元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车间内部气体再经过空调过滤系统进一步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质检和研发涉及特殊药品的配制、干燥作业在洁净实验室内进行,产生的颗粒物经洁净实验室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及加强设备减振等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建设项目一般废外包装材料、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滤膜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委托处置;废活性炭/废活性炭纤维过滤器、过期药(固)、生产环节废药品(固)、药尘、实验室废试剂瓶/废包装物、实验室废物(口罩、手套、针管、试纸等)、回风系统废过滤物、废矿物油桶、废滤芯、废矿物油、质检研发清洗废液、过期药(液)、生产环节废药品(液)等危险废物分类密封、分区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待鉴定后按规范处置。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